各教学部:
根据学校安排,按照《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质量量化考核办法》(济高职校字【2025】14号)文件要求,现对各教学部有课教师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。本学期量化考核将在3月17日-3月21日期间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本学期对学校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,请认真学习《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质量量化考核办法》中的有关要求,严格执行考核细则,坚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的做好本教学部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工作。
2、教学量化考核的对象是本学期有课的校内专兼任教师,代课教师,无课教师不参与考核,即为零分。
3、根据考核细则评分办法,请教学部按在本部上课教师人数及考核总分数确定四个档次的比例: A档占20%、B档占65%、C档占15%、D档根据学校有关考核标准和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确定。各教学部严格按以上比例赋予档次,否者不予受理。
4、量化考核成绩应与教学课时保持对应,不能出现教师无课却有量化考核成绩,教师有课,却无量化考核成绩的情况。请各教学部一定认真、严谨对待考核成绩,一定要与教师上课情况同步,严禁出现数据不统一现象。一经报送教务处,不再允许修改。由此给参评教师带来的损失,由该学期所属的考核教学部(校)负责。
5、代课教师仅进行“学生评估考核”和“教学部考核”,并及时反馈给代课教师,指导教学质量提升。
6、信息技术部、基础部的教师由本教学部测评、考核。其中考核表中的“学生评估考核”一栏,由信息技术部、基础部教师所在上课的教学部负责,并将测评结果反馈给信息技术部及基础部。
7、提交材料:
考核结果在本教学部公示无异议后,请将过程性材料报教务处汇总。
(1)组织考核的现场电子照片2张;
(2)代表性的教师“教研室(团队)民主互评表”(附件2)扫描版2份;
(3)教学部教师教学情况测评表(学生评教表)(附件1)扫描版2份;
(4)教学量化考核成绩汇总表(附件4)电子版、盖章的扫描版(教学部部负责人签字)。
教务处汇总各教学部提供的考核总成绩,在学校党委会上汇报考核结果,党委会通过后,教务处存档备案,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。
请各教学部在3月23日之前将以上要求的4个过程性材料发送霞钉钉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教务处
2025年3月13日
附件4:2024-2025-1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教学部量化考核成绩汇总表.xls